「同性戀的基因」到底存不存在?
更新于 2021-04-29 ? | 瀏覽次數 0
關于性取向是否由基因決定的論戰,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出現。
1993年美國基因學家狄恩-漢默(Dean Hamer)對某些同性男士的母系親屬做了研究,并比對了其中有同性戀傾向的男性親屬的X染色體。而后發表研究報告,顯示男同性戀者有1個“同性戀基因”,他們的X染色體尖端上都有一塊小相同的區域,而這很有可能就是讓他們具有同性戀傾向的關鍵。X染色體上是由母親傳下來,當時震驚各界,至今爭議不休;20年后,一項最新的大規模研究不但證實哈默之說,還發現第二個同性戀基因。
哈默研究好幾對男同性戀兄弟的DNA而得到結論;其驚人之處,在于提出科學證據,指同性戀不是1個人要不要的選擇題,是天生“性”向。同性戀者”我天生如此”的辯解獲得平反,但不信者恒不信;遲至2011年,還有社會與政治評論諷刺,發現了同性戀基因,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趕快去做胎兒基因篩檢,然后人工流產。
研究:至少有兩個同性戀基因
《華盛頓郵報》(The Washington Post)報道,最新研究證實哈默一直是對的,的確有個同性戀基因,而且非僅如此,同性戀基因其實有兩個,甚至(根據概率)可能更多。
專攻人類DNA的國際研究團隊”人類基因組計劃”,研究409位同性戀兄弟及其異性戀家庭成員的血液,證實X染色體確實有個區域影響一個人的性向,同時證實8號染色體上有個DNA序列影響男人的性向。這無疑給漢默的結論帶來了強有力的支撐。
同性戀基因可視為愛男人基因
團隊成員、美國西北大學教授貝里說:“性向與選擇毫無關系,我們的研究顯示基因可能有關系,我們發現兩組基因影響一個男人是同性戀或異性戀。”
澳洲La Trobe大學知名遺傳學教授珍妮?葛雷維斯表示,影響一個人選擇配偶性別的基因可能不止幾個;她并提出不同角度表示,不妨將“同性戀基因” (gay genes)視為“愛男人基因” (male-loving genes)。
女性身上可能也有愛男人基因
她指出,”愛男人基因”可能男女都有,如果在女性身上,這些女性通常天生比較早找配偶、比較常找配偶,而且生比較多孩子;同理,蕾絲邊也可能有”愛女性基因”,這些基因在男性身上,也使這類男性較早、較常找配偶,而且生較多孩子。
葛雷維斯并說,家族有男同志的女性有”愛男人基因”,會較早找配偶而且生較多孩子,作用是補償男同性戀者子女較少之憾;一個意大利研究團隊發現,男同性戀的女性親戚,子女數目是異性戀男子女性親戚的1.3倍。這是演化上的一種平衡。
“同性基因”真的存在的話,將產生一個新的問題
那么,如果“同性基因”真的存在的話,一個新的問題又產生了。我們都知道體內攜帶“同性基因”的人群生育能力普遍比性向正常者弱,那么,這些“同性基因”為什么沒被自然選擇淘汰掉,并且依舊在當今全球15%的人身上活躍著呢?真相其實是這樣的。
研究人員表示,男性身上這些“同性基因”其實更應該被稱為“男性取向基因”,這些基因不僅存在于同性戀男士身上,而且還存在于性向正常的女性親屬身上。性向正常的女性生育能力也處在正常范圍,子女生生不息,她們身上的“男性取向基因”也就得以被傳到后代身上。這樣一來,她們彌補了同性戀男士傳遞“男性取向基因”的劣勢,使得“男性取向基因”依然有機會出現在世間。而同樣的理論當然也可以應用到女同性戀者的身上。
動物界也存在“同性戀”
然而,同性戀這一現象其實不僅出現在人類當中,還在許多種類的生物之中十分普遍。比如說,老鼠和果蠅都有十分明顯的同性戀傾向。所以,無論同性戀是一種遺傳性狀、一種生活選擇還是一種環境適應行為,我們都應該認識到這是一種正常的生物現象,擺正錯誤觀念,還同性戀者一個和諧的人際環境。整理自網絡